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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和田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地区:新疆 查看原网址


项目概况

2024年和田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SZFCGZBDL-2024-060

项目名称: 2024年和田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23600

最高限价(元): 623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和田市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236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根据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2024年度新开工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年初开工复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年中专项监督检查、年终综合监督检查以及随机的检查、技术指导服务、实验专项抽检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工程交工前检测工作、工程竣工前检测工作、工程质量鉴定前检测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和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的79.2公里公路建设项目全部竣(交)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20日11: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开户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账号:30205770005254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19:00分(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QQ邮箱(3524897019@qq.com)退投标保证金。
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请各投标企业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情况,选择切实可行的方式缴纳。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6、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12号

联系方式: 0903-2066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湖州路1号

联系方式: 0903-206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乐才

电 话: 0903-206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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