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118.747亩不动产权证(土地)办理项目公开采购询价公告 | ||||||||||||||||||||||||||||||||
按照《红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河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红院行发〔2022〕83 号)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红河学院118.747亩不动产权证(土地)办理项目面向信誉好,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商以询价方式公开进行比选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河学院118.747亩不动产权证(土地)办理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红河学院2000年至2007年先后征地约1011亩,因没有及时办理土地证,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省委巡视组要求整改。2017年至今我校与自然资源局厘清了已缴纳费用和可办证面积亩数。因存在征地年代久远,部分资料不全,相关证件无附图,对应批复和相互压占,未农转的数量关系要重新梳理等原因,在无法继续推进整块土地完整办证的情况下决定先办理其中的118.747亩。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行业要求,能提交相关部门并通过审核。 四、服务内容: 1.完整服务报价:
2.若因服务商原因不能继续推进,则按阶段收费,费用报价如下:
五、预算金额:报价上限9万元 六、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承接项目的相应资质。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信用要求:服务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查询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价资格。 七、提交询价文件的内容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来递交询价文件需提交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 4.服务内容报价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材料要密封盖章。 八、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 日17:00 2.递交地点:红河学院明德楼217办公室 3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887368614) 九、本公告公示期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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