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XXCR—2024—005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 XXCR — 2024 — 005 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出让公告
雄自然告字〔 2024 〕 00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河北雄安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 雄县人民政府 批准, 雄县自然资源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 带现状地上建筑物 出让 XXCR — 2024 — 005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XXCR — 2024 — 005 |
84938.64 |
≤ 2.0 |
工业用地 |
挂牌 |
20 年 |
35200 |
7040 |
备注:本次出让宗地 现状地上建筑面积为 59767.46 平方米。 |
本项目位于昝岗组团,四至范围:东至规划N100 道路,南至 K1 快速路,西至规划 N10 道路,北至规划 E66 道路。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 认定意见(代规划 条件 ) 。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 联合方 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 不同 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 (工作日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 88 号) 获取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原件 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原件备查 ) ,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 (工作日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到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 88 号) 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让人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 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上午 10 时 30 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 的 ,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 100 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 河北雄安新区昝岗组团 XXCR — 2024 — 005 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 一 ) 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 二 ) 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三)本宗地带现状地上建筑物出让,现状地上建筑面积为59767.46 平方米 , 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四)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现状交地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 让 人:雄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温泉城一号路东湖湾小区对面
挂牌地址: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鑫义路88 号)第二开标室
咨询电话:0312-6158306
开户单位: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雄州路支行
银行账户:1300 1668 4520 5250 1589
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