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受采购人委托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4 09:30:00,更正为:2024-09-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4 09:30:00,更正为:2024-09-10 09:30:00。


一、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 3 .1. 服务内容要求 中的:

“★ 五、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 中的

原要求

更正 后要求

4.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期间(如高考、中考、外部借校考试、外部借校举办活动、举办区级或以上运动会、艺术节、招生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时,除项目上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全部参加外,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增派人员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供应商应将本条要求产生的成本纳入报价明细表当中,并作为计算项目报价的依据) ;临时另增派人员按非全日制用工计算,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2元);

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期间由于学校日常开展会议、活动频繁,需另增派临时用工搬抬及布置工作,平均每年搬抬20次,每次20人提供临时性服务,每次每人4小时;平均每年高考、中考、外部借校考试15次需借用30人提供临时性服务,每次每人4小时;平均每年举办区级或以上运动会、艺术节、招生工作3次需借用30人提供临时性服务,每次每人4小时。

4.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期间(如高考、中考、外部借校考试、外部借校举办活动、举办区级或以上运动会、艺术节、招生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时,除项目上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全部参加外,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增派人员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供应商应将本条要求产生的成本纳入报价明细表当中,并作为计算项目报价的依据) ;临时另增派人员按非全日制用工计算,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2元);

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期间由于学校日常开展会议、活动频繁,需另增派临时用工搬抬及布置工作,平均每年搬抬20次,每次20人提供临时性服务,每次每人4小时;平均每年高考、中考、外部借校考试15次, 每次需 借用30人提供临时性服务,每次每人4小时;平均每年举办区级或以上运动会、艺术节、招生工作3次, 每次需 借用30人提供临时性服务,每次每人4小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7969[2024]01078,2.预算金额:4379500.00元,最高限价:4379500.00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660号

联系方式: 028-89398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 028-61790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月兰

电话: 028-61790025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23日



相关附件:
修改通知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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