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按采购人要求修改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6 09:30:00,更正为:2024-08-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26 09:30:00,更正为:2024-08-29 09:30:00。


按采购人要求,对原谈判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原谈判文件第三章3.4.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二)费用要求:“1.(1)房屋和设备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维护。一年累计不超过50000元(包括:办公区域及附属设施、设施设备、食堂园区换灯、龙头、卫生间管道、化粪池疏通清淘(该项费用须控制在20000元内)、隔断简单维修等),超过50000元的部分报请采购方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更正为: “1.(1)房屋和设备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维护。一年累计不超过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办公区域及附属设施、设施设备、食堂园区换灯、龙头、卫生间管道、化粪池疏通清淘(该项费用须控制在20000元内)、隔断简单维修等),超过50000元的部分报请采购方处理,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二、原谈判文件第三章3.4.1服务内容要求中的(二)费用要求:“1.(5)两台电梯的年检费及每周进行1次维修保养(发生维修保养材料费200元以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生维修保养材料费200元以上报采购方审核后实施)。”

更正为: “1.(5)两台电梯的年检费及每周进行1次维修保养(发生维修保养材料费200元以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单次发生维修保养材料费200元以上报采购方审核后实施,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发布后,系统内谈判文件已更新为更正后的版本,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 获取更正 ,下载、查阅更新后的谈判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联系方式: 0833-2440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5楼

联系方式: 0833-2105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老师

电话: 0833-2105903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23日




电话:
010-5219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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