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职工餐厅装修装饰及配套设备和病理科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职工餐厅装修装饰及配套设备和病理科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LCG-2024CS-011号

项目名称: 伊犁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职工餐厅装修装饰及配套设备和病理科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427054.53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伊犁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职工餐厅装修装饰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54035.43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795.75平米的建筑与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伊犁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病理科装修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73019.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821平米病理科的建筑与装饰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通风空调工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标项 2,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标项2】
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报价开启时间后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 (2)报价开启后签字确认时段不得超过30分钟。 (3)各供应商应在报价开启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投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

地 址: 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

联系方式: 0999-8024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 址: 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联系方式: 0999-8330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才绍娣

电 话: 0999-8330621











附件信息:

电话:
010-5219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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