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号单身教师公寓、2号单身教师公寓项目设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号单身教师公寓、2号单身教师公寓项目设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Z2024-071-01

项目名称: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号单身教师公寓、2号单身教师公寓项目设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40000

最高限价(元): 5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号单身教师公寓、2号单身教师公寓项目设计(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对新疆大学博达校区1号单身教师公寓、2号单身教师公寓进行设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设计) 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
(4)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8日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大学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 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楼

联系方式: 0991-4603819/13079967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斌、梅坤伟、翟安琪

电 话: 0991-4603819/13079967765











附件信息:

电话:
010-5219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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