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2024年度戒毒人民警察服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司法局 2024年度戒毒人民警察服装采购

竞争性 商公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司法局 2024年度戒毒人民警察服装采购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 4 07 11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JM-2024-06-00617。

项目名称:长春市司法局 2024年度戒毒人民警察服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50,000.00元。

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长春市司法局2024年度戒毒人民警察服装采购,根据公安部、司法部警用装备要求配备。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验收合格。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春市)。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天内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 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应列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的生产企业及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司计字128号文件;

3.3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执行长财采购〔 202 2 2066号文件规定);

3.4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 28 日至 2024年07月0 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 (网址: http://www.zcy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101 开标四室。

3.本 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101 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司法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 6399号

联系方式: 马华 0431-85805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诚一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 618号东方伟业文化广场D号商业网点0单元1层023号

联系方式: 何欣 13578519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欣

话: 13578519560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

地址: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电话:
010-5219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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