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招投标网 登陆 |   免费注册

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套项目五公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废标公告 新疆 2024-06-05
正文

    项目概况                                                    

    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套项目五公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JY-CS2024-002-2 

    项目名称: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套项目五公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86704.65  

    最高限价(元):1486704.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套项目五公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 

   数量:5     

   预算金额(元):1486704.6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改建工程原建筑使用功能为:五公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现使用功能不变,仅改变室内平面布局。调整防火分区面积,建筑规模有所增加,未改动结构体系,未涉及原有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的改造行为,其他均为室内装饰改造。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建设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建筑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应提供给甲方纸质版资料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乌鲁木齐西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奎屯市塔城街67号

联系方式:0992-3901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

联系方式:13031302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02

电 话:13031302223











附件信息:

详细内容网址:

免责声明:本搜索数据来自用户共享和互联网整合,本站不对以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京ICP备202103063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902000671号

  

版权信息 2023-2024建筑招投标网